气流→初效净化→空调→中效净化→风机送风→管道→高效净化风口→吹入房间→带走尘埃细菌等颗粒→回风百叶窗→初效净化,重复以上过程,即可达到净化目的。
一、食品洁净车间厂房设计布局方案
1、食品洁净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要求,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。
2、食品洁净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,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。
3、食品洁净厂房应根据产品特点、生产工艺、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,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。
4、食品净化车间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。
5、食品洁净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,便于设备安置、清洁消毒、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。
二、熟食类食品净化车间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
1、洁净车间内部结构材料要求
1.食品车间内部结构、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、清洁或消毒。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。
2、洁净车间顶棚设计安装要求
2.1.顶棚应使用无毒、无味、与生产需求相适应、易于观察清洁状况的材料建造;若直接在屋顶内层喷涂涂料作为顶棚,应使用无毒、无味、防霉、不易脱落、易于清洁的涂料。
2.2.顶棚应易于清洁、消毒,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,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。
2.3.蒸汽、水、电等配件管路应避免设置于暴露食品的上方;如确需设置,应有能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装置或措施。
3、洁净车间墙壁设计要求
3.1.墙面、隔断应使用无毒、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,在操作高度范围内的墙面应光滑、不易积累污垢且易于清洁;若使用涂料,应无毒、无味、防霉、不易脱落、易于清洁。
3.2.墙壁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、易于清洁,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。例如设置漫弯形交界面等。
4、洁净车间门窗安装要求
4.1.门窗应闭合严密。门的表面应平滑、防吸附、不渗透,并易于清洁、消毒。应使用不透水、坚固、不变形的材料制成。
4.2.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。
4.3.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。若使用普通玻璃,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玻璃破碎后对原料、包装材料及食品造成污染。
4.4.窗户如设置窗台,其结构应能避免灰尘积存且易于清洁。可开启的窗户应装有易于清洁的防虫GB 14881—2013
5、无尘室车间窗纱安装设计要求
有效防止杂物,蚊虫等污染。
6、无尘室车间地面设计建造要求
地面应使用无毒、无味、不渗透、耐腐蚀的材料建造。地面的结构应有利于排污和清洗的需要。
三、食品无尘车间装修-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
1、原材料采购、运输的卫生要求
购入的原则,要具有一定的新鲜度,不含有毒有害物质,也不应受到污染;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;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材料场地和仓库。
2、食品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
建议厂区要远离有害场所。建筑结构完善,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;给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,设施应合理有效。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;加工后的废弃物远离生产车间,且不得位于生产生产车间上风向;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置;各种管道、管线尽可能集中走向。冷气管不宜在生产线、设备和包装台上方通过,防止冷凝水滴入食品。
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(不包括设备占位)不能少于1.5m2,车间高度不低于3m,饮料、熟食、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、风幕或空调设备;生产车间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,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:16;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。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,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,开口处应设防护罩;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,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 lx;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 lx;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 lx;
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,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,配备冷热水混合器,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,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,按每10人1个,200人以上者每增加20人增加1个。消毒池壁内则与墙体呈45度坡形;淋浴室可分散或集中设置,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20—25人设置1个。生产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则,并一律为水冲式,备有洗手设施和排臭装置,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,要避开通道;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。
3、食品工厂的卫生管理
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,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。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,定期检查、维修,防止污染食品;应制定有效的清洗及消毒方法和制度。清洗剂、消毒剂、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、贮存于库房和柜橱内,专人负责保管,建立管理制度。各种药剂的使用品种和范围,须经省卫生监督部门的同意;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,达标后排放。厂区设置的污物收集设施,因为密闭式或带盖,在24h之内运出厂区处理;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,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明者,方能从事食品生产工作食品净化车间装修。
4、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
应按产品品种分别建立生产工艺和卫生管理制度;原材料必须检验、化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;各项工艺操作应在良好的情况下进行。生产设备、工具、容器、场地等在是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、消毒、维修、检查设备时,不得污染食品;包装上的标签,应按GB的有关规定执行;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(包括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因素的检查结果)应妥善保存,保存期应较改产品的商品保存期延长6个月。